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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莆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5人

2022-03-07  |  来源: 中国海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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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教师共计45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设定详见附件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教师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各项工作经验截止时间、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取得时间、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日期均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

3.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所学专业应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4.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盖章版成绩单等)。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待遇

 待遇:享受同职级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二个月)。全职聘用制,首聘期两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rsc.mzwu.edu.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3月7日至3月25日17:00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或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岗位有要求中共党员、工作经验、执业医师证、工作证明、获奖证明、职称证明等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具体详见附件1)。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29日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ksbm.hxrc.com)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及完善报名资料,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3月30日17:3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4.网上打印笔试证或面试证。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可于笔试证或面试证打印功能开放之后登陆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自助下载打印(打印功能开放时间将另行告知)。

报名、资格初步审查和笔试证或面试证打印等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0594-2200017(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联系人:考务组。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C三大类,详见附件1。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证):

A类各岗位(A01-A13)仅笔试,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员,笔试科目为《申论》;

B类和C类各岗位(B01-B19\C01-C04)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5:1时,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若未达5:1,则该岗位直接进行面试,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证)

A类各岗位无面试;

B类和C类有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对象;

B类和C类无笔试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具体以面试通知公告为准。

3.成绩评定

A类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0%,笔试合格线60分。当岗位招聘人数范围内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当岗位招聘人数范围内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排名并列时,优先条件详见附件1;

B类和C类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无竞争岗位(面试人数≤岗位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当岗位招聘人数范围内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排名并列时,优先条件详见附件1。

(四)组织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将在体检前进行书面材料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如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则取消体检资格。资格复审材料及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委托书。

2.体检时间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选择一家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不另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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