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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莆田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招聘18人

2024-03-08  |  来源: 莆田人社局

【导读】2024年莆田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招聘1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福建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确保市直中小学校正常教学对师资的需要,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情况,莆田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详见附件1。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4年12月31日);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企业、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时限要求。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局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资格初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莆田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3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聘考试专栏。

3.资格初审:由莆田市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1人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若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市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6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2、3)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市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生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招聘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非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的,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告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批面试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采取以下面试方式进行。

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体育与健康、中学音乐等学科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体育与健康、中学音乐等学科根据规定教材内容先进行教案稿制作(60分钟),再进行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教案稿与课堂片段教学分别占面试分值的20%与80%。

6.使用教材:

中学语文:语文必修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主编:温儒敏,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中学数学: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章建跃、李曾沪, 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中学英语:英语必修一(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刘道义、郑旺全, 2019年6月第1版,2021年6月第2次印刷);

中学物理:物理必修第一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主编:廖伯琴,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中学化学:化学必修一(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中学历史:历史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张海鹏、徐蓝,2019年8月第1版,2021年8月第3次印刷);

中学地理:地理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樊杰、高俊昌,2019年6月第1版,2021年7月第2次印刷);

中学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广东教育出版社,主编:庄弼、邓星华,2019年8月第1版,2021年7月第4次印刷);

中学音乐:必修.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主编:赵季平、莫蕴慧,2022年5月北京第1版,2023年6月河南第3次印刷)。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全市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2.考察办法:考察由莆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1)。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putian.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新任工作人员职位表

2.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新任工作人员聘用考察表

3.《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4.《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附件:2024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doc

原标题:2024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原文链接:http://rsj.putian.gov.cn/zwgk/tzgg/202402/t20240223_19048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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