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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552人

2022-04-19  |  来源: 漳州考试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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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5月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52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或登录漳州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zksbm.com/),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查阅(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报考者应在4月20日8:00—4月26日17:00登录漳州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zksbm.com/),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4月20日10:00—4月28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6日10:00—5月20日23:59:59之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4.报名时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或免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阶段前,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及科目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5月21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5月21日下午2:30—4:30《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0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古雷开发区、漳州高新区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疫情防控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2.5月上旬将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必须按照公告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3.5月19日(含19日当天)以后,考生还应自行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新冠核酸检测;

4.考试当天,考生本人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考试。

5.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

七、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2.考试只考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的内容统一为公共知识面试。

3.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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