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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人公告

2022-05-30  |  来源: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导读】2022年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人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福建金标尺公考获取。

因工作需要,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我公司于2010年6月8日成立,2012年5月更名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县国投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共计2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报考人员应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且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或相关正规渠道可查询认证。

(三)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即1987年5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4月30日。

(五)报考人员应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ksbm.hxrc.com/)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2日17:00;

报考人员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6月5日22: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17:00。

3、报考人员如实及时填写报名平台上的报名表,命名后以附件形式上传规定提交材料的图片或文档,具体要求详见:《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网上报名表里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凡资格初审合格者一律进入笔试环节,各岗位笔试的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开考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是否继续开考。

本次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1)笔试成绩将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www.fjyc.gov.cn/zwgk/tzgg/),请考生笔试后随时关注。

(2)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自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计算。

六、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疫情防控期间考试要求,做好相关准备。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凭证(出示检测机构提供的纸质报告或手机“核酸检测详情”界面均可),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笔试考生须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如有最新要求,以准考证“注意事项”要求为准)。

2、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资格复审

体检前,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对笔试后预取体检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预取体检者在资格复审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资格复审期限内完成。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预取体检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岗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较长工作经历者优先。

2、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工作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体检结论以同一医院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应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核。

2、被考察人员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并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fjyc.gov.cn/zwgk/tzgg/)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者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与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转正;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十一、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方面,被聘用人员严格按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2、其他福利待遇:凡签订聘用合同者,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五险一金”将按照月基本工资和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二)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以中国海峡人才网、永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笔试成绩、录用公示等信息将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有关职位要求问题可咨询:0595-23882265(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2、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95-28073035(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7日

 

原标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原文链接:http://www.hxrc.com/service/NewsDetail.aspx?id=99127

附件:

附件:《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