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三明市泰宁县事业单位招聘4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23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tn.gov.cn)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3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考者应于2023年8月4日8:00至8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或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fujian.gov.cn/)→特色服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入报名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于8月8日下午17:00关闭。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及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9日下午17: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参加笔试确认手续
考试确认。特别提醒:2023年8月10日8:00至8月11日24:00,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者,应于2023年8月21日8:00后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致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考场设在泰宁县城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网上及时发布。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4.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不受此规定限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视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报考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的,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含5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超过5名以上的,则该岗位需正常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会在面试前上网公布,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及时注意登陆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看,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核。面试前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及学位网查询认证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专门职位且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