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龙岩市漳平市事业单位招聘9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漳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92个,计划招聘人数98人。详细招聘信息见《2023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漳平市事业单位目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及解聘未满2年(截止至2023年7月)的原在编工作人员;
8.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1.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期满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报考者应在7月27日9:00--8月2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如实提交个人信息(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成功报名)。报考者可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表》,综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8月2日17:00关闭,为确保成功报名,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避免后期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27日9:00--8月4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者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报考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反映和申诉,并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通道”申请裁定。
3.缴费。本次考试无需缴交报名费。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8月6日8:00至8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平台将在8月8日17:00准时关闭确认考试操作程序),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请于8月18日9:00以后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考生初审审核通过后放弃报名不可再报考本招聘方案内其他岗位。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列入诚信名单。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2023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联系方式》(附件5)。
(二)资格复审
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工作,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8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报考岗位要求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漳平政府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