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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招聘45人

2023-08-07  |  来源: 平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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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34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8月2日;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境外高校)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以下人员可认定为福建户籍:

1)2023年8月2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

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1年、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4.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者在校期间(全日制院校)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6.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专门岗位报考资格说明

1.面向平潭综合实验区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要求报考者项目服务地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或者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包括: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2)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3年8月2日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

2.面向进藏、进疆(高原地区)退役士兵专门岗位:报考条件为:(1)报考者必须是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2)2022年9月退役,并在西藏、新疆(高原地区)服役满2年,同时不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且未签订自主就业协议的进藏、进疆(高原地区)退役士兵。

3.面向驻岚部队随军家属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在2023年8月2日前办理了随军批准手续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范围内团级以上干部以及参加军改的正营级作战部队主官(三0三旅三营、海军平潭岸勤处)中的未就业随军家属。

报考者曾通过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三、报名

1.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2023年8月2日9:00至8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进行网上报名,港澳台胞可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3.申诉审核:2023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2:00,报考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报名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开考比例:此次招聘普通岗位招考人数与报名通过审核人数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研究后另行公告。专门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已报考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取消开考岗位不再接受报考者改报。报考者请于2023年8月10日8:00-12:0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8月10日8:00-8月11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行考试确认,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进行考试确认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后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10名的(含10名),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岗位报名通过审核人数超过10名的,报考者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岗位信息表》。

面向进藏、进疆(高原地区)退役士兵的专门岗位报考者仅参加笔试,不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11:00

3.笔试地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4.笔试加分: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可申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28-29日,加分申请和审核通过报名平台进行。办理笔试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等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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