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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德市县级纪检监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6人

2024-09-09  |  来源: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4年宁德市县级纪检监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福建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宁德市县级纪检监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宁德市12家县级纪检监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de.gov.cn)和各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指定网站公开发布,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宁德市县级纪检监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所有岗位均使用财政核拨事业编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9月6日至2006年9月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1年的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与县(市、区)纪委监委现职干部(含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其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委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其他要求

1.报考者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2.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公告发布之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宁德市内外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宁德市生源,均视为宁德市报考者(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招聘范围限在“福建省”的,以此类推。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解聘或调动证明。

5.其他未经公告与年限有关的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通过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接受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从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入,完成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名通道将于2024年9月27日17:00关闭。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诚信报考,务必完整、如实地填写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报考有“其他要求”的岗位,报考者应在“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初审

有关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报考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2024年9月24日9:00至9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网站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报考者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日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开考和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由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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