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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福建省三明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8-30  |  来源: 三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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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我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三明地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三明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三明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三明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明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及认定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对象、程序等事项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申请人可通过各县(市、区)教育局联系电话或官方网站获知具体的认定时间等事项。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按以下认定程序进行。

(一)网上申报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22日。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1.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员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原梅列区户籍的现场确认点选择三元区。

3.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务必重新上传,否则将影响认定后的《申请表》打印 。

4.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二)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后,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由各现场确认点组织体格检查,申请人在体检时间内,自行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指定医院(见附件)进行体检。

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结果由各现场确认点统一领取。申请人未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及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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